北京邮电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做好2024年招收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合格要求
总分75分,单项20分,达到合格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时间及复试方式
我校2024年招收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同一招生专业须采用相同复试方式,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具体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及地点由报考学院确定并通知考生。
三、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
考生请于6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报考学院邮箱(学院邮箱参考《北京邮电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zb.bupt.edu.cn/content/content.php?p=8_4_577),邮件命名为“2024年港澳台招生_姓名”(材料文件后缀可以是jpg、pdf和zip):
(1)准考证。
(2)港澳地区考生提交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扫描件。台湾地区考生提交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扫描件。
(3)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复试时须携带上述材料的纸质版以及招生简章中要求提交的体检报告和学院要求的其他考试物品。
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院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2、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理想信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队协作、心理健康等方面。
(2)专业面试
主要考核外语听说和专业知识考核。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四、复试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外语听说、专业面试等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比例由各学院自定。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1.5 ×初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复试成绩占入学总成绩的权重在30%-40%的范围内,由各学院自定。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监督举报联系电话
1、研招办受理考生投诉的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10-62285173-805。
2、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10-62281998。
六、其他
1、一旦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含)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有此情形的考生,应在复试期间主动告知报考学院。
3、非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和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须在正式录取前提交合格的三方定向就业协议,否则无法录取。